各种“数目字、编号、字母、括号、单双引号” ∕说明
1. 壹、 贰…:表示整个“句、品牌、成语…”的“数量”。
2. 一、 二、三…:表示“字数”。
3. 1、2、3…:表示“笔数”。
4. 0.5 、0.6、o.4 :表示“半笔数” 左右(大多使用0.5)。
5. 0.7 、0.8 :表示比“半笔数”多一些。
6. 0.2 :表示专用于比半笔还要少的“钩笔画”。
7. ❶、❷、❸ …:表示“笔序(号)”。一个“笔序(号)”代表“1笔画数”。
9. 甲、乙 、丙… :表示各种“谜格”之中的“格猜序(号)”一般不用,只为举 例说明时使用。
10. ①、②、③…:表示各种“谜型”之中的“行猜序(号)”或各“谜棒编号”。
【注意:各种“谜型”中,有设置“行猜序”的(即:“栓、龙”行“被扣字”已经超过十四或十六字以上),必须严格 依序猜解(比较容易。不按猜序拆解也可以,但各“相扣字数”会变化,也会产生“虚假相扣”),前“行猜序”中已经“相扣”过的“字、部”,就当作已擦掉后“行猜序”中“字、部”(就是能够“相扣”)也不能再去“相扣”。注意:一个“被扣(被关联)”的“字(部)”,只能被“相扣(关联)”一次,切记! (但是,有使用“原谜面”提示时,也只是“相扣、关联”的是“原谜面字、笔序”或“原谜面字、笔数”,)。如果各实例中不设置“行猜序”的话[即:“栓、龙”行“被扣字”为(包括)十四或十六字以内],那么就必须以先拆“字”,后拆“部”原则进行拆解。】
20. 『壹、贰…』:表示“谜型”中,“行”与“行”之间整个“(限定)相扣句、品牌、成语…的数量”提示。
21. 『‘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’、‘1、2、3、4、5、0.5…’』:表示“谜型”中,“行”与“行”之间“(限定)相扣‘字’、‘笔’ 数”提示。
22.〈‘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’、‘1、2、3、4、5、0.5…’〉:表示某“谜格”内,“某被关联”与“某关联”之间“(限定)关联‘字’、‘笔’数”提示。或某“并格”内,“直、更、内(选)关联‘字’、‘笔’数”提示,以及“杜格”中,“(限定)减关联‘字’、‘笔’数”提示…(有的也不使用〈〉括号)。
23.〈2子〉、〈4子〉…,〈2丑〉、〈4丑〉…:两(多)处〈关联笔数〉内使用相同“地支字”,表示这两(多处)同与某一个“被关联字(中各部分)”关联。
24.〈0.5子〉、〈0.5子〉…、〈0.3寅〉、〈0.7寅〉…”同带底线,表示这两处合为“1(乙类)笔画”。这里只是举例,同地支字一般使用在“隔字序”的某“关联字”。
25.『一∕4』、『6∕4』…、〈一∕5〉、〈2∕5〉…:中间带“斜杆”:表示一处“相扣、关联”分别为各自“‘字(部) ∕笔’数”。
【注意:各种“谜型、格”中有设置『(限定)相扣字、笔数』和〈(限定)关联字、笔数〉提示的,就是表示必须严格按照该『(限定)相扣字、笔数』或〈(限定)关联字、笔数〉提示,来“限定相扣、关联‘字、笔’数”,其他不在该“限定相扣、关联‘字、笔数’”内的“可扣、可关联‘字、部’”留作它用;如果各种“谜型、格”中不设置『(限定)相扣字、笔数』或〈(限定)关联字、笔数〉提示,那么就是表示以“字”为单位,凡是能够“相扣、关联”的字,一字都不留,有多少字就全部“相扣、关联”多少字】
26.「‘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’、‘1、2、3、4、0.5…’」:表示各种谜格“格谜底‘字’、‘笔’数”提示。
27.[‘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’、‘1、2、3、4、0.5…’]:表示“并格谜底‘字’、‘笔’数”提示
28.{‘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…’、‘1、2、3、4、0.5…’}:表示“重格谜底‘字’、‘笔’数”提示。